記者16日獲悉,《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并公布,自3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對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實行一品一碼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在生產、流通以及餐飲服務等環節實施安全信息追溯管理。一品一碼即同一品種批次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按照規定的追溯編碼規則,賦予唯一的識別追溯碼。
11類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實施一品一碼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糧食及其制品,畜產品及其制品,禽產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水產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食鹽,經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批準的地方特色食品、其他類別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
追溯食品未按照規定賦碼并銷售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責令改正,可以并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追溯食品生產經營者上傳虛假信息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責令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