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凈化食品生產經營市場環境,呵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廊坊市市場監管系統持續加強監管執法,嚴厲查處面向未成年人無底線營銷食品等違法行為,營造風清氣正、綠色健康的消費環境。現公布2024年第2批加強無底線營銷食品監管執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大城縣東環路某烤肉店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
食品監督抽檢結果顯示,大城縣東環路某烤肉店使用的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不合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大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1.5萬元。
案例二:廊坊市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案
安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廊坊某學院內一家自制飲品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廊坊市某餐飲管理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情況下,開設飲品店為在校學生提供飲品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安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用于飲品制作的設備、包裝材料及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罰沒共計5.002萬元。
案例三:固安縣某中學經營腐敗變質的食品案
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有關部門對固安縣某中學進行現場檢查,在廚房操作間冰柜內發現有加工好的熟食肉丸子,已經變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固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腐敗變質熟食肉丸子,并處以罰款6.6萬元。
案例四:廊坊某食品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生產活動案
大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轉來的舉報線索,對廊坊某食品有限公司進行調查,查明當事人開業后在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的情況下生產豆干,至案發時共生產1440斤,已銷售1400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大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用于生產豆干的設備、原材料、剩余成品豆干及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罰沒共計6.74萬元。
案例五:香河某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案
香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香河某餐飲服務有限公司進行監督檢查,在店內冷藏柜中發現“凱貝食品卡通裝飾糖”、“怡生園草莓味軟膏”、“焙多夫五彩果味麥片”等食品原料,均已超過保質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香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沒收超過保質期到食品原料,并處以罰款1萬元。
發現無底線營銷食品違法行為,請撥打12315投訴舉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