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稱重,被撞死的豬只有90斤
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僅要注意路邊的往來行人,還得注意家畜突然出沒在馬路中央。近日,在涼山州西昌市安哈鎮,發生一起私家車撞死家養豬的事件,無奈家養豬的主人豐某要求游客高價賠償,其行為涉嫌敲詐勒索,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
22日,成都商報記者從涼山州相關部門獲悉,為保證外地游客在涼山州出行通暢,將出臺政策明確旅游交通糾紛調處堅持依法、合理原則,對游客不慎撞死撞傷的活禽牲畜實行市場價賠償原則。同時,涼山州將對旅游交通糾紛中的漫天要價、敲詐宰客、聚眾要挾等不良現象進行專項治理,依法嚴厲打擊。
事件回放
家養豬沖上省道被撞死
主人涉嫌敲詐勒索被拘10日
8月30日下午3時左右,鄭某駕駛一輛云A牌照的車輛,從寧南途經普格準備前來西昌玩耍,哪知道行駛至安哈鎮大箐村1組時,一頭家養豬沖到省道212的馬路中間,等他反應過來時已經來不及了,家養豬被當場撞死。
事故發生后,私家車主人鄭某表示只愿意賠償1500元,但是家養豬主人豐某表示要賠償3000元才愿意和解,在協商未果后,鄭某報了警。西昌市西溪派出所接警后立即派出民警趕到現場處置,經查,這是一起家畜橫穿機動車道被撞死的事故,雙方都有一定責任。經過一番協商,豐某表示需要賠償2500元才和解。
辦案民警在接受成都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被撞死的豬重90斤,按當地市場生豬價格每斤8元來計算,該豬合理的市場價格在720元左右。豐某提出的2500元賠償金額顯然高出市場價格很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豐某的行為已涉嫌敲詐勒索,決定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0日處罰。”辦案民警同時建議鄭某按照市場價格賠償即可,不過鄭某表示,因豐某家中經濟困難,最終賠償了1000元作為補償。
律師:公安機關的處理合法、合理、合情
“來西昌安哈的自駕游客特別多,村民養的牲畜也時常走上馬路,與車輛發生碰撞的幾率比較大。”西溪派出所的民警冉旭表示,如果任由豐某這樣的行為蔓延,不僅嚴重影響當地的旅游形象,而且還可能引起他人效仿。因此,警方堅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四川謙亨律師事務所張天鴻律師在涼山工作多年,他看了報道后認為,從事發起因經過,處置程序及處理結果來講,公安機關的處理結果是合法、合理、合情的,很好地維護了社會秩序,應當為公安機關依法執法的行為點贊。張天鴻提醒說,這一事件的處理,同時告訴大家,在遇到此類案件時,應當通過正常的渠道維權,若采取過激行為或手段,將可能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涼山州:
漫天要價、敲詐宰客等現象嚴重影響當地旅游形象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從涼山州相關部門獲悉,近年來少數地方出現游客不慎撞死(傷)活禽家畜后,遭當地群眾漫天要價、敲詐宰客等現象,嚴重影響了涼山旅游形象。為進一步妥善處理好旅游交通糾紛,保證外地游客在涼山州出行通暢,涼山州即將出臺《關于妥善處理旅游交通糾紛營造良好旅游環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旅游交通糾紛調處堅持依法、合理原則。對游客不慎撞死撞傷的活禽牲畜實行市場價賠償原則,由糾紛發生地鄉(鎮)、村(居)協調小組成員對情況進行核實,對死傷的活禽家畜進行稱重計價,不具備稱重條件的可評估計價。
與此同時,涼山州將對在旅游交通糾紛中的漫天要價、敲詐宰客、聚眾要挾等不良現象納入“掃黑除惡治亂”專項治理,涉嫌違法的將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目前該《通知》正在走程序,預計將于節后正式出臺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