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白酒標準化委員會清香型白酒分技術委員會換屆大會暨二屆一次全體委員大會在太原舉行?!肚逑阈桶拙啤穱覙藴剩ㄐ抻啠┮苍诖舜螘h上通過審定。
清香白酒作為中國白酒的一個重要的品類,擁有最廣泛的適應人群,清香型白酒的市場起步最早、品牌成名最早、工藝傳承有序,對白酒行業的發展影響深遠。新標準由中國酒業協會、中國食品發酵工業研究院、山西杏花村汾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主要負責起草,共征集取樣汾酒、中國勁酒、重慶江津酒業、北京紅星、青海青稞酒、北京牛欄山、山西梨花春等16家酒企,不同工藝、不同檔次、不同酒度 172個酒樣品。
修訂《清香型白酒》國家標準,是基于目前行業普遍認為,GB/T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國家標準已不能很好滿足當前白酒現狀,對指導消費與確保行業監管存在一定局限,一定程度上對行業的創新與發展、服務消費和強化行業監管都產生了影響。
經過修訂的新標準,體現了清香型白酒的內涵、品質和感官特色。其中,理化要求方面,在優級、一級的等級基礎上,增加了特級;在涉及白酒風味方面的總酸+乙酸乙酯+乳酸乙酯方面,根據標準修訂過程中行業調研和樣品分析情況,取消原標準中總酸、總酯兩項指標,以總酸+乙酸乙酯+乳酸乙酯加和方式表示,并統一按45%vol折算,與國際蒸餾酒主流產品酒精度保持一致。如特級酒要求≥1.6g/L,優級≥0.6g/L,一級則為≥0.4g/L;感官要求方面,新標準在充分借鑒了不同清香型白酒產品的專業品評表述基礎上,綜合清香型這一大類白酒的感官共性與特性,形成了現修訂后表述。如一級酒的香氣應該表述為:清香純正,具有糧香、曲香、蜜香、醇香、焙烤香、糟香、果香、花香、芳草香等一種或多種復合自然香氣。而特級酒除了一級酒的表述外,還應該有陳香、和諧等。
全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認為,這一表述能夠充分反映清香型白酒的特點,而且在字面意思上更便于監督檢驗機構、消費者正確品評與欣賞清香型白酒,體現了清香型白酒作為發酵食品飲料的屬性。
修訂后的新版《清香型白酒》標準有四大亮點:定義中明確清香型白酒生產采用大曲、小曲、麩曲及酒母為糖化發酵劑以及缸、池為發酵容器,凸顯大清香品類優勢;取消產品分類,不再區分高度酒與低度酒;對于感官特征的表述兼顧專業性和通俗性,便于專業鑒定和引導消費;酒度范圍、酒質分級、酒體成分檢測等理化要求與國際接軌,凸顯國際化香型優勢。本標準實施后,將代替 GB/T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