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7月9日,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第29期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情況,抽檢發現3家生產企業的3批次食品檢出不合格。
通報顯示,2批次蜂產品檢出不合格。其中,大商集團大慶龍鳳商場有限公司銷售的的標稱吉林省天園蜂產品研制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椴樹原汁蜜檢出菌落總數超標,檢出值為4.2×103 CFU/g;哈爾濱市呼蘭區裕格源綜合超市銷售的標稱定州市日發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椴樹蜂蜜檢出果糖和葡萄糖未達標,檢出值為28.4g/100g。
根據《GB 14963-201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蜂蜜》中的規定,蜂蜜中菌落總數應不超過1000 CFU/g;果糖和葡萄糖的限量為≥60g/100g。
蜂產品中檢出菌落總數超標,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產加工過程受微生物污染,生產加工過程中工藝把關不嚴,人員、設備和環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產品殺菌不徹底或在儲運過程中未能持續保持儲運條件等原因造成。而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達標,說明其品質不過關,不排除企業可能存在摻假問題。食用果糖和葡萄糖不達標的蜂蜜并不會對身體造成不利的影響,只影響蜂蜜的品質。
另外,還有1批次為黑龍江樺南隆發食品飲料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樺南隆發食品飲料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南瓜籽露(原味),檢出蛋白質含量為0.24%,未達標準規定的≥0.5%。
蛋白質是人體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體內氮元素的唯一來源。蛋白質不達標不會影響身體健康。造成蛋白質不達標的主要原因是企業沒有嚴格把關,原輔料質量差;生產企業經營者質量意識不高,片面追求企業利潤,不按標準組織生產,減少原料投入,降低成本;企業工藝控制不嚴,操作不當,引起產品質量降低;成品質量檢驗把關不夠或缺少必要的檢測手段。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11號)等規定,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采取封存庫存問題食品,暫停生產、銷售和使用問題食品,召回、下架問題食品等風險防控措施。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處,并向有關部門通報不合格產品情況。
相關報道: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第29期食品安全(省級局分擔)監督抽檢情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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