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關前裕
8月15日恰逢第二個全國生態日,湖北十堰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水源區生態保護典型案(事)例新聞發布會,通報全市人民法院近年來涉水資源審判工作情況,發布十大水源區生態保護典型案(事)例。
十堰位于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區,肩負著守護“一庫碧水永續北送”的政治任務,保水護水是十堰的政治任務、政治責任、光榮使命。近年來,十堰法院始終將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為服務中心大局、推進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任務,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水源區生態環境,以司法之力為水源區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三年來,全市人民法院妥善審理本地區涉土地、森林、水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案件508件,其中民事案件151件、刑事案件256件、行政案件101件,跨區域審理襄陽、隨州生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5件。
本次新聞發布會上,共發布十堰法院水源區生態保護典型案(事)例10件,涉及非法捕撈水產品、非法采砂、盜伐林木、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等違法行為,包括刑事、民事公益訴訟、行政公益訴訟等案件類型;事例3件,包括十堰中院創新環資審判“六個一律”工作機制、司法保護基地八件事、丹江口法院聯合有關部門組建執法辦案中心等創新做法。內容豐富,類型廣泛,代表性強,系統展示了全市兩級法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以司法之力護航水源區生態安全的司法實踐。
下一步,十堰法院將始終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各級黨委政府關于水源區保護的工作要求,立足環境資源審判職能,堅持把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系統保護、最嚴法治理念落實到環資審判工作的全過程各環節,依法促進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核心水源區生態環境保護修復,以司法之力為水源區生態環境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