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楊康、通訊員陳曉紅)“老賴”欠錢不還,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其子女報考航空院校受阻,主動到法院履行還款義務。5月24日,黃州區法院順利執結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陶某某因兒子報考航空院校受阻后,主動還清了貸款。
據悉,被執行人陶某某、楊某某在申請人某銀行黃岡市分行處按揭貸款買房,之后逾期未還款,尚欠銀行貸款25.9萬元。法院判決生效后,陶某某、楊某某未依法履行義務。2017年11月,某銀行黃岡市分行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通過查詢被執行人銀行賬戶,發現其有3.85萬元存款,法院執行干警依法予以劃撥。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表示,會賣房償還銀行貸款,但因其房屋只有房屋產權證,沒有土地使用權證,一時無法出售,該執行案件一直未能執行完畢。
5月24日,被執行陶某某因兒子報考航空院校,在《招飛對象及其家庭成員政治考核走訪調查材料》中,要求招飛對象及其家庭成員所在地的法院出具相關證明,但由于其父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故難以通過招飛單位審查。陶某某為此主動到銀行還清全部貸款,全面履行了法律義務。
“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在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攻堅之年,黃州區法院狠抓執行信息化建設,加快執行聯動機制建設,積極通過新媒體等網絡平臺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發揮信用懲戒作用,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此提醒廣大讀者,一定要積極履行法律義務和責任,為子女樹立一個好的榜樣,不要因為自己的“老賴”之舉,影響子女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