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人每押必中,瘋狂贏錢,攤主一臉愁苦,捶胸頓足,引得圍觀路人紛紛下場投注。看似輕松賺錢,卻是“攤主”和“托”的傾情演繹,上演了一場騙錢的“劇本殺”。
方某家等人糾集一起,在陽新縣城人流量大的地方擺攤“押寶”,吸引路人參與游戲,共計詐騙他人錢財16250元。2025年3月26日,經湖北省陽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方某家、朱某江等六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一年一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一千元至五千元不等。
“我媽在客運站附近被一群人‘做籠子’騙了。”2024年8月16日,家住陽新的李女士向公安機關報警稱,其母親王婆婆當天早上以參與“押寶”游戲的形式被人騙走1600元。
原來,當天清晨6時許,王婆婆趕往城北客運站搭乘班車回鄉,在等車期間看到有人在路邊“押寶”。一只碗、一個硬幣,攤主在地上來回轉換,投錢參與的人轉眼之間,就贏得大量真金白銀,然后樂呵呵地拿錢離開。
當王婆婆駐足觀看時,旁邊有人不斷慫恿,使其忍不住參與其中,投50元,押對寶,收賬100元。以這樣雙倍獲利的速度,王婆婆馬上嘗到了贏錢的快樂。不過,沒過幾輪,當王婆婆繼續“押寶”時,卻再也不見盈利,相反還被套走了1600元。眼見手氣不利,且班車開車時間已到點,“無可奈何”的王婆婆便匆匆離開了。
到家后,王婆婆向女兒說到“押寶”輸錢一事。經詳細詢問,王婆婆的女兒警覺其母親可能被騙,便立即報了案。第二天,方某家、朱某江等六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抓獲,這場“劇本殺”幕后真相得以揭開。
原來,今年50多歲的方某家自出獄后“無所事事”,便想著以“押寶”游戲的方式“掙錢”。隨后,方某家聯系上好友朱某江、呂某等人,讓好友們配合他“做事”,獲取錢財后平均分贓。每次出門實施詐騙前一天,朱某江微信告知好友們“做事”的時間、地點。到達約定的地點后,各人之間以互不相識的假象,扮演“押寶”贏錢、觀戰躍躍欲試和幫人換取現金等角色,投入“押寶”詐騙游戲中。一旦釣到“目標”,各人分工明確,相互協作,促成詐騙得逞,速戰速決,然后分贓離開作案地點。
承辦檢察官介紹,該案于2024年11月21日被移送陽新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查,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間,方某家多次組織朱某江、明某珍等人,糾集于客運站、立交橋、集貿市場等周邊,采取方某家坐莊,朱某江、明某珍等人假裝贏錢,曹某貴、呂某等人圍觀下注的方式,吸引路人來參與“押寶”游戲,期間,方某家采用出老千的方式讓路人輸錢。路人輸光現金后,曹某貴、呂某等人則繼續以換現金的方式,讓路人向其換取現金,繼續進行“押寶”游戲。采用以上方式,方某家、朱某江等共計詐騙路人錢財共計16250元。
根據查明事實,該院認為,方某家、朱某江等人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六名被告人刑事責任。方某家、呂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又犯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故意犯罪,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2025年3月26日,陽新縣法院對此案開庭審理,依法作出上述判決。目前,判決已生效。
承辦檢察官提醒,此類街頭“游戲”看似娛樂,實則暗藏陷阱,圍觀群眾和贏錢的人,也很有可能是攤主的“托”。廣大群眾切不可誤入圈套導致錢財損失,發現此類情況,請及時撥打110報警。
極目新聞通訊員 曾甜甜 柯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