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張慧 肖俊
2025年4月8日,武漢江岸交警處罰一起”三重違法”典型案例:3月16日凌晨,駕駛員聶某在二環線三眼橋匝道無視交警檢查強行沖崗,經調查其不僅無證駕駛,呼氣檢測結果更顯示酒精含量達52mg/100mL。今日,聶某因涉嫌多項違法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3000元的處罰。

3月16日凌晨2時40分,武漢市公安局江岸區交通大隊四中隊民警黃念、王勇、陳浩帶領輔警在二環線開展夜間巡查。一輛銀色雪鐵龍轎車突然加速沖崗,執勤民警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通過警車攔截、路障布防等方式形成合圍,最終在強大執法攻勢下迫使車輛停駛。

面對民警要求開窗接受檢查的指令,駕駛員聶某緊閉車窗長達5分鐘,其間多次試圖倒車逃離。經民警反復警告,其才勉強配合呼氣檢測,結果顯示酒精含量達5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當民警要求出示駕駛證時,聶某支支吾吾,最終承認自己在駕校只報名考了科目一,因為腳受傷了就沒有進行后續學習,所以還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經查,聶某的行為已構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和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兩項違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九十一條及第九十九條規定,江岸警方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罰款3000元的處罰,并扣留涉事車輛。

武漢江岸交警提醒:聶某的行為嚴重威脅公共安全,其沖崗逃逸、無證駕駛等情節均屬從重處罰情形。敬請各位駕駛員都依規守法,文明出行,不要抱僥幸心理有挑戰法律底線的行為,終將付出沉重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