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引領其他領域信用建設、弘揚誠信文化、培育誠信社會,近日,市人民法院與市紀委監委機關、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民檢察院、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聯合發文《政務失信行為警示、約束管理辦法(試行)》。
據了解,為加快法治環境信用環境建設,營造誠實守信的社會氛圍,推動營商環境不斷優化,切實構建政務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加強對政府部門、公職人員監管力度,《政務失信行為警示、約束管理辦法(試行)》立足于各單位具體職責,從源頭抓起,打通各單位溝通協作“堵點”,能有力推進對公職人員的失信行為進行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促進其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提高司法公信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不斷強化市政府誠信體制機制建設,打造文明誠信的政務環境、法治環境、市場環境,全面提升優化營商環境建設水平。
市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政務誠信是社會誠信的標桿,公職人員不僅是提供公共服務、維護社會秩序的參與者,還是社會誠信建設的推動者,更是社會信用體系的維護者。推動政務誠信建設,既是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設誠信社會的重要基礎。
對此,市人民法院將通過強化信息交換與數據共享、定向推送、執法配合、案件監督、聯合懲戒等機制,做到精準、及時、高效處理政務失信訴訟執行行為,形成對政務失信人員的有力懲戒,不斷提升政務人員責任意識、風險意識、法律意識,有效預防和杜絕政務人員失信行為的發生。
同時,針對市人民法院涉政務誠信案件被執行人信用評級標注“綠、藍、黃、紅、黑”五色信用等級并推送,實現正向激勵自覺履行行為、精準掌握政務失信行為、快速聯合懲戒失信行為,秉承善意文明執行理念,規范執行行為,完善執行機制,與多部門進行聯動,共同打造一個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