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聯合市住建局印發《關于深化黃石市新增工業用地“六證同發”審批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今年各縣(市、區)工業園區內新增工業用地,實行“六證同發”用地面積比例不低于90%;工業園區外新增工業用地,實行“六證同發”用地面積比例不低于70%。目前我市已有近10個項目按照“六證同發”模式完成了各項建設審批手續。
“六證同發”的“六證”是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項目設計方案批復意見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動產權證、施工圖設計文件聯合審查合格書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在企業競得土地使用權、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之前,審批部門對企業擬建的工業項目提前介入,按照容缺受理、并聯審查、項目預審模式,開展預審查服務(包含建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審查、權籍調查、施工圖審查等),出具審查意見。企業簽訂出讓合同,繳納土地出讓金、契稅等有關費用后,各部門預審查意見自動轉為正式審查意見,在“交地”當天,同步發放“六證”,確保我市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
“六證同發”實施范圍為全市市域范圍內標準地出讓的新增工業用地項目(含物流倉儲類項目)及其它符合國家現有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工業項目。但總建筑面積大于2500平方米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總建筑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員工集體宿舍、涉及生產儲存和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及調壓站不在此列。
工業項目“六證同發”按照自愿申請、項目預審、集中審批原則推廣。意向建設企業自愿申請,對項目建設的有關審批事項作出相應承諾,自行承擔今后未按承諾進行建設可能產生的風險和損失;相關部門單位在項目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前提供前置服務,容缺受理,組織項目預審;在企業提出“六證同發”意向后,涉及相關部門應提前介入,通過聯合會審,開展全流程審批服務。 (記者?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