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將正式試行。作為中國首部慈善法,該法不但明確了慈善活動的范圍,同時對于個人公開募捐、捐贈人悔捐等、單位強行攤派募捐等行為做出了嚴格的法律約束。(9月1日中新網)
慈善法的出臺,對慈善機構、捐助人、受捐人等相關人士來說無疑是一個期待已久的驚天喜訊。歷年來,中國的慈善事業一直備受困擾,在民眾的聲聲質疑中艱難地運轉著。其中,有社會不法人員充當慈善機構職工導致機構被抹黑,捐贈人對所捐錢款的去向不明,受捐人的善款被揩油水等等。這些不誠信甚至違法違紀的事件引起了很大的轟動,也讓整個慈善行業面臨了嚴重的誠信危機。
“慈善法的實施,將對我國的慈善事業起到一個‘引領、規范、促進’的作用。”相關部門負責人說。仔細梳理這部被喻為“開門立法”典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可以發現有幾大亮點,并且對應比較轟動的一些事件可以說是進行了條條約束,拒絕不良的事件再次發生。
降低慈善門檻,嚴禁個人公開募捐。之前發生過不少通過網絡進行虛假募捐的案例,個人募捐缺乏監管。一些不良賬號的操控者通過博取民眾的同情心來斂財,這給社會造成了很大的誠信危機。“百色助學網事件”則是這類事件中的極惡典型,該網站負責人發起公開募捐騙取錢財,并且性侵助學女童嚴重觸犯了法律。今起,慈善法規定個人募捐必須與具有募捐資格的組織機構進行合作,并且依法進行活動。
公益機構必須公開善款去向。此規定將保障捐助的真實有效性,極大地提高民眾加入慈善事業的積極性。此前,曝出很多關于本該用于救災、助人、助學的錢財被貪污、挪用或去向不明的新聞。民眾在發現捐款未被用于恰當之處時,很難再去相信慈善機構不愿參與進去,造成慈善事業遲遲不得發展。
詐捐、捐款人悔捐或被起訴。近年來,各平臺舉辦過很多的慈善晚會。很多的公司部門、明星、商人等在晚會或其他媒體上公開承諾捐贈后,要自覺履行捐贈義務。除捐贈者發生其他巨大財產變故并說明的情況下,若其在協定期限內未進行捐贈,受捐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這項規定讓那些希望通過詐捐來得取名譽名聲的人將無計可施,臉面掃地。
經過多年的立法長跑,慈善法的出臺順應民心、聚攏人心,把偽慈善拒之門外,為慈善事業的發展起了一個很好的規范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