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新浪)外出旅游時騎馬摔傷,責任應該由誰承擔?日前,??谑兄屑壢嗣穹ㄔ憾徯械囊黄鸢讣J定,經營騎馬業務的公司應負全責。
2014年10月2日,林女士與幾個朋友一起到白沙黎族自治縣旅游景點由海南天涯驛站旅游項目開發有限公司經營的天涯驛站馬術俱樂部騎馬游玩,林女士購買門票后,騎上了天涯公司工作人員指定的由馴馬員負責操控的馬匹。
在馴馬員的陪同下一起騎行,在行不到五十米遠的時候,就被該馬甩下地來,造成林女士的面部、手肘、臀部等身體多處擦傷,右眼的眉骨割傷,額頭受傷。
當天林女士先被送往醫院治療,經診斷為:1、全身多處擦傷、2、左臀部囊性包塊有積液、3、右眉骨有2cm裂傷及額頭挫傷。后遵醫囑注意休養一段時間,加強營養,眼科診治。隨后林女士到眼科縫線治療。天涯公司先后為林女士繳納的醫療費及其他餐費、交通費等共計3365.22元。林女士康復治療期間購買祛疤藥的費用1136元。后因林女士要求天涯公司賠償,雙方協商無果,引起訴訟。
另查明,林女士受傷后不能正常上班,停發工資一個月,其在單位的平均工資為4588.86元。林女士要求賠償醫療費、誤工費和營養費7636元;要求天涯公司支付后續(祛疤)治療費暫計25000元;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0元。
原審法院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林女士在馬術俱樂部游玩,并乘坐由天涯公司提供的馬匹在游玩過程中受到損害,天涯公司沒有完全盡到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對林女士的損害結果存在過錯,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一審法院判決天涯公司賠償林女士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17224.86元;駁回林女士的其他訴訟請求。
宣判后,天涯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谥性禾岢錾显V。二審法院查明的事實與原審法院查明的事實一致。
??谥性赫J為,林女士在天涯公司經營的俱樂部在天涯公司工作人員協助下乘騎天涯公司提供的馬匹時人身受到損害。原審法院認為天涯公司沒有完全盡到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對林女士的損害結果存在過錯,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的認定正確,應予以確認。林女士在這次事件中右眉骨有2cm裂傷及額頭挫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因此原審法院認定林女士購買用于祛疤藥的費用1136元應一并予以賠償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北景钢校峙吭谔煅墓境蓑T馬匹而生命健康權受到損害。因此原審法院根據林女士所受傷的場合、行為方式、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酌定精神損害賠償金為10000元并無不當,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海口中院最終作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責編:江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