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北京商報)北京市旅游委日前發布《關于辦理降低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指出,旅行社自交納或補足保證金之日起三年未因侵害旅游者的合法權益而受到處罰的,可以享受保證金減半的優惠政策。從今日起到2月19日期間的周一到周三,具有相關資質的旅行社可到北京市政服務中心進行辦理。
數據顯示,2013年,北京市共有61家旅行社辦理了旅歐服務質量保證金減半手續,減半金額為2595萬元。2014年的數據在此基礎上增加了30家旅行社以及1460萬元的減半金額。
北京和平天下國際旅行社總經理張志利表示,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交納根據旅行社的經營資質不同分為140萬元和20萬元兩種類型。其中,具有經營出入境業務的旅行社需交納140萬元保證金,只經營國內業務的旅行社僅交納20萬元保證金。旅行社下屬門店也要交納35萬元保證金。“如果旅行社的保證金減半能夠申請成功,旅行社及下屬的門店可獲得更多流動資金,利于業務拓展。(陳杰張致寧)
責編:江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