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5月10日訊(長江日報記者 陳衛東)繼上周3家企業同日通過IPO審核后,湖北推進企業上市再發力。10日,湖北省召開推進上市工作會議提出,力爭到2022年末,全省境內外各類上市公司總數達到200家左右,實現上市公司數量倍增;對于在A股首發上市的企業,省政府獎勵400萬元。為促成這一目標落實,2018年起,將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納入市、州、縣政府和省直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
會上,湖北省金融辦、滬深交易所還與湖北高投集團簽訂《湖北省資本市場培育基地戰略合作協議》。
2018年初,湖北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了實施“上市公司倍增計劃”。為保障這一計劃的實施,近日,湖北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各地強化企業上市工作責任,把推進企業上市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
從2018年起,省政府將推進企業上市工作納入市、州、縣政府和省直部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對在推進企業上市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敷衍應付、推諉拖延的,倒查責任,從嚴問責。
與此同時,湖北省還加大了企業上市推進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勵地方政府推進企業上市工作和推動企業進入資本市場。對在滬深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企業,省政府獎勵400萬元。對企業在境外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省財政一次性獎勵300萬元。對省內企業按規定異地“買殼”或“借殼”上市后,將注冊地遷回湖北省的,省財政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對上市后備企業制定綜合融資方案,開展靈活多樣的組合融資;積極推動擔保機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合作,開展以上市后備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轉貸款、擔保貸款等業務;省長江經濟帶產業基金、省級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等省級政府引導基金要設立專項基金支持企業上市。市、州、縣政府引導基金也要重點向本地上市后備企業傾斜,支持企業改制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