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進一步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加強食品安全治理,陜西省食藥監局日前出臺《陜西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要求從2019年1月1日起,陜西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按照企業規模、品種等條件的不同,設置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辦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由具備食品安全管理實踐經驗的職員擔任。其中,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白酒等食品生產企業;大型餐館、供餐人數為500人以上的單位食堂、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餐飲管理企業、食品連鎖經營企業;食品批發市場開辦者及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辦法》明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職責是組織制定從業人員的食品安全知識、技能和法律法規的培訓計劃及實施;從業人員進行健康管理;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本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采購記錄和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進行指導和管理以及積極配合監督管理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等。
《辦法》要求,食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設置、專業知識水平和日常履職等情況列入日常重點監督檢查內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抽查考核中不合格的,立即停止食品安全管理崗位工作,限期參加學習培訓或考試。考試仍不合格的,不得繼續從事食品安全管理崗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