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外通報《福建省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表示將進一步健全福建省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有效提升對食品藥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合力。
據了解,《細則》由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福建省公安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印發,共五章四十九條,分別對案件移送與法律監督、涉案物品檢驗與認定、協作配合等方面作出了規定。《細則》明確要求,全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加強溝通協作,建立健全線索通報、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信息發布等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合力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
《細則》還在國家有關規定的基礎上,重點細化了案件移送與線索通報的程序時限要求,強化了涉案物品檢驗認定的技術支撐,并在行政案件雙向移送、證據采集互認、涉案物品保管、移送前協作調查、檢驗檢測協作配合、嚴重超標認定、失信黑名單管理等多個方面明確了具體工作要求、建立了銜接工作機制,為全省多部門聯合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更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執法依據與制度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