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順利完成省市局下達食品安全監管任務,緩解當前基層監管力量薄弱和監管能力不足的現狀,實現監管效能最大化,廬江縣市監局組織18個基層市監所持續開展食品風險分監管工作,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實施 “精準監管”。
依據《安徽省食品藥品風險分級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綜合企業規模、食品種類、企業管理水平、誠信記錄等要素,確定每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風險等級,并依據風險等級,明確檢查頻次及重點內容,提升檢查針對性和有效性。
將食品風險分級監管工作納入縣局對各監管所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考核,定期匯總各監管所食品風險分級等級評定的數據及完成情況,在全局系統工作推進會上通報各監管所工作完成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