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龍口市人民檢察院對張某、李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依法向龍口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成為龍口市首例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去年12月,張某、李某從網上非正規途徑購進“海馬多鞭膠囊”并租用一藥房二樓,采用定點及上門送貨方式多次銷售1646盒,銷售金額共計22820元,兩人于今年2月24日被龍口檢察院依法批捕。
龍口檢察院審查認為,張某、李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侵害了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遂向煙臺市人民檢察院、省檢察院逐級報請對張某、李某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并獲得批準。
檢察機關提起的公益訴訟分民事公益訴訟和行政公益訴訟兩大類。自全面實施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以來,龍口檢察院圍繞公益核心,強化食藥品安全領域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把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確定為公益訴訟的工作重心,重點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
為了扎實做好公益訴訟各項工作,龍口檢察院建立起公益訴訟內部協作工作機制,綜合調度公訴、偵監、案管與民行等各業務部門之間的監督上下聯動、協調配合、資源共享,“一體化”查辦。加強環境公益訴訟專業知識培養,組織民行部門干警開展專項業務學習培訓,強化證據調查收集能力,培養民行檢察官對環境公益訴訟線索的敏銳性、洞察力。
今年以來,龍口市檢察院共立案公益訴訟案件5件,其中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件、行政公益訴訟案件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