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山東東營利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18年7月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機關)》,公布了近期查處的15起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
其中,利津縣陳莊中心衛生院因使用3類產品標簽不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要求的醫療器械被處以3萬元罰款,利津縣5家因銷售超過保質期預包裝食品被處罰,3家未經許可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活動被處罰。
根據公布的信息顯示,利津縣文利馬場酒因經營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被處以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并罰款5000元的處罰。利津店銀座商城有限公司因經營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被處以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并罰款5000元的處罰。利津縣正大超市等4家企業因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被處以沒收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罰款5000元的處罰。利津縣陳莊中心衛生院3類產品標簽不符合醫療器械規定被罰款3萬元。利津縣姜玉坤眼視光中心等3家眼鏡店因未經許可從事第三類醫療器械(隱形眼鏡護理液)經營活動被分別處以沒收違法經營的醫療器械并罰款5000元的處罰。
在此提醒廣大的消費者,購買食品藥品務必要在正規渠道購買,留心查看食品的外包裝是否完整,是否是三無產品(即無生產商、無生產地、無生產日期),是否在保質期內,并注意索要購物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