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德州市食藥監局官網發布通告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德州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安排,為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德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143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檢,其中合格產品140批次,不合格產品3批次,合格率97.18%。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所涉及的標稱企業、產品名稱和不合格指標為:
寧津縣同發釀造廠抽取的復合調味汁(液態)(生產日期:2018年5月4日),檢出氨基酸肽氮(以氮計)不合格;山東銳青酒業有限公司菠蘿味碳酸飲料(生產日期:2018年05月17日),標簽不合格。山東喜力啤酒有限公司生產的冰橙(果味碳酸飲料)(生產日期:2018年5月8日),標簽不合格。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責令企業及時采取召回等相關措施,并依法進行處理。
三、特別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到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涉不合格產品時,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