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濟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7月20日消息,在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8年組織的食品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中,涉及濟南市天橋區廣來食品廠生產的1批次樣品不合格,已處置完畢。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樣品基本情況
(一)樣品名稱:切片面包
(二)生產日期:2018年3月29日
(三)不合格問題:霉菌項目
二、行政處罰情況
(一)違法事實認定:該公司生產不合格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
(二)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濟天)食藥監食罰[2018]1801002號。
(三)處罰依據及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并結合山東省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則(魯食藥監發【2015】29號)第十一條第三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十三條,作出以下處罰:1、責令立即停止生產該產品,查找不合格原因,送檢合格后方可生產;2、處以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四)作出處罰決定的單位:天橋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造成本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為:本批次產品為試驗品,放于成品庫中用于做保質期實驗。因客戶不熟悉企業對食品安全的要求,在進行感官品評過程中,手觸、聞味等過程沒有嚴格防護可能造成了產品污染,員工誤將可能已污染的試驗品作為正常銷售的產品。在天橋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監督指導下,濟南市天橋區廣來食品廠積極整改,全體員工重新學習了食品安全各項制度,進一步完善了有關管理措施,確保類似問題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