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白沙縣食品藥品監管局在全縣范圍內開展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專項整治行動,在前期創建花生油、米粉、酒坊、豆腐等不同類型小作坊示范標桿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其他小作坊的整改升級工作。目前,全縣116家正常生產經營小作坊均全部發放《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備案證明》備案納入監管,備案率100%,且全部完成整改提升工作。
全面開展核實摸底工作。該局組織對轄區內所有小作坊進行進一步核實,確認小作坊數量、產品種類、基本生產條件、質量安全狀況等情況,剔除已退市的小作坊,增加新建的小作坊,健全小作坊安全監管檔案。經核實,該局轄區在原有132家小作坊的基礎上剔除29家,未發現新增小作坊,目前共計116家小作坊,均全部備案納入監管,并建立1戶1檔。
督促落實食品安全制度,規范生產經營行為。檢查中,該局對各小作坊原輔料進貨查驗制度、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制度、批發銷售記錄制度等各項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查看《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貨臺賬》《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臺賬》《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銷售臺賬》等臺賬的登記情況,對臺賬登記不全或登記不對的,耐心指導其做好臺賬登記,要求負責人認真完整填寫,保證食品可追溯。
實行規章制度上墻原則,統一發放張貼懸掛。該局統一印制《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質量安全承諾書》《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的產品目錄》《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進貨查驗管理制度》《小作坊“必須做”“禁止做”事項清單》《公示牌》等分發并張貼懸掛到各小作坊醒目位置。
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小作坊經營者法律意識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利用檢查的契機,執法人員根據各小作坊實際檢查情況,積極向小作坊經營者宣傳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講解小作坊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和生產經營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不斷增強小作坊經營者法律意識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意識。
下一步,該局將根據印發的《白沙縣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整改提升考評細則》,從小作坊生產加工場所要求、生產加工設備與設施要求、加工過程控制要求、從業人員健康管理、臺賬記錄等8大考核項目,統一對轄區內各小作坊整改提升工作進行考評,進一步鞏固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