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自家后院當做小作坊,張漢生產散酒裝進高檔酒瓶,再由同伙銷售出去,牟取暴利。近日,山東省德州市德城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分別將張漢、張濤、王豪、李亮、康洋批準逮捕。
張漢一直想找一條“來錢快”的法子,動輒幾百上千元高檔白酒,讓他嗅到了金錢的味道,而王豪的出現,讓他的想法有了實現的可能。
王豪結交的圈子很廣,自己又懂一些制作假酒的方法,經過他的調制,普通散酒也可以有些高檔白酒的味道。兩人認識后,王豪教給張漢制作假酒的辦法,并介紹他認識了李亮、康洋,他倆也十分希望能夠制售假酒一事中,從中分一杯羹。
而且李亮已有制作好的洋河大曲青瓷、海之藍、瀘州老窖特曲、五糧液、劍南春等假酒,康洋有制作假酒所需的包材,還可以提供交通工具,協助運輸包材、散酒、空酒瓶等。
經幾人碰頭商議,張漢、王豪、李亮、張濤(張漢父親)負責購買、運輸、制作假酒,康洋負責銷售。2016年11月份,幾人初次試水,在德州周邊縣市銷售價值3萬元的假酒,并收到可觀效益。自2017年3月至案發,幾人開始大批量制作假酒,后被抓獲。經對查獲白酒的制作時間、包裝、顏色、膠帶粘貼等方面鑒定,這些白酒系假冒注冊商標產品。
經偵查發現,張漢等人的制假流程是,先將制售假酒的材料運至德城區西長莊某車庫,然后分批轉運其父張濤家和張漢家中自行灌裝,涉案價值20余萬元,其中將制作的假冒白酒“瀘州老窖特曲”20箱(價值18000元)銷售位于德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河街道辦事處高地世紀城附近某經銷門市。張濤在明知所灌裝的白酒為假冒白酒的情況下,仍在家中灌裝海之藍90余箱、洋河大曲青瓷白酒700余箱,涉案價值11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