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政府與上海市政府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及10個專項合作協議。其中,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郭洪志與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局黨組書記、局長楊勁松共同簽署了《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兩地食藥監管工作攜手合作開啟。
根據《框架協議》,吉林省、上海市將按照“資源共享、合作互動、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原則,構建與吉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食品藥品安全保障能力合作機制,充分發揮上海市食藥監局在監管理念、前沿信息、執法經驗、科研技術等方面優勢,圍繞國家“一帶一路”倡議,助力吉林省提高食品藥品監管執法水平和技術支撐能力。
《框架協議》明確雙方將加強七方面合作:一是探索建立跨省市食品藥品安全追溯機制。通過建設跨省市食品藥品安全大數據和追溯平臺,推進追溯信息共享、互聯互通。二是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合作。加強藥品注冊監管、藥品研發合作,探索實現兩地第二類醫療器械注冊標準統一;推動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跨省委托生產,促進吉林省藥品醫療器械產業高質量發展。三是加強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防控合作。建立區域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機制,共享區域風險防控、應急處置和輿情監測信息。四是助力吉林省監管執法能力建設。推進吉林省執法辦案制度化、規范化,提高執法裝備標準化、技術手段信息化水平。五是攜手提升科學技術支撐能力。發揮上海市食藥監局在檢驗檢測和信息監控等方面優勢,提升吉林省監管技術支撐能力,實現科學高效監管。六是推進中藥材質量標準建設。上海市食藥監局支持和協助吉林省食藥監局開展中藥材、中藥飲片質量標準建設;加強對中藥野生資源的利用、開發和保護;吉林省為上海市中藥發展提供優良中藥材資源。七是加強隊伍能力建設。上海市食藥監局協助吉林省食藥監局實施食品藥品監管隊伍培訓計劃,有針對性地對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行政領導干部和技術骨干進行培訓;吉林省食藥監局為上海市食藥監局監管隊伍建設提供鍛煉基地和崗位;共同推動對外交流合作能力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