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當前正值織紋螺生產旺季,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市民朋友:食用織紋螺會導致食物中毒,引起頭暈、嘔吐、唇舌及手指麻木等癥狀,切勿擅自前往海邊采捕販售織紋螺,外出用餐避免食用織紋螺,以免發生意外。
織紋螺俗稱海絲螺、海螄螺、麥螺或白螺等,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廣東等沿海地區。引起織紋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河豚毒素是一種劇毒物質,食用后可產生中毒癥狀,潛伏期最短為5分鐘,最長為4個小時。該毒素對熱穩定,煮沸、鹽腌、日曬等均不能將其破壞,對食用織紋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無特效治療解毒藥物。
此前,福建就出現過多起織紋螺中毒案例:2015年6月,莆田荔城區黃石鎮爺孫倆食用麥螺,孫子深度昏迷,送醫院時心跳驟停,經22天搶救仍無法自主呼吸;2007年5月,莆田荔城區長豐村,9人食用織紋螺中毒,其中5人住院;2005年7月,霞浦縣溪南鎮,漁民陳某食用織紋螺后中毒,經搶救無效死亡……
國家已明令禁止任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加工和銷售織紋螺。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一旦發現有違規者,將依據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懲。廣大群眾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購買和食用織紋螺。誤食織紋螺后,如發生口唇麻木等類似神經系統中毒癥狀的,應當立即到醫院就診。消費者若發現市場上有采購、加工和銷售織紋螺的經營單位或個人,請及時撥打12331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