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當地政府主辦的羊肉粉美食文化節上,竟然有攤主在自己售賣的肉里添加違禁成分。4月10日,經遵義市紅花崗區法院審理,攤主茍某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處6個月刑期。
2017年12月20日,由遵義市政府主辦、多個部門承辦的羊肉粉美食文化節,在遵義市紅花崗轄區的鳳凰山廣場舉辦。當天上午10時左右,紅花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對羊肉粉節上的30多家羊肉粉攤及其他小吃攤點進行抽查。
檢查中,管理部門在攤主茍某經營的羊肉中檢出罌粟堿、蒂巴因、那可丁成分,不符合相關食品安全規定。之后,茍某因涉嫌犯罪被警方拘留。
紅花崗區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12月18日晚,桐梓縣婁山關鎮人茍某,在其位于桐梓縣婁山關鎮租住的房屋內,添加罌粟殼加工熟食羊肉,并將該批羊肉用在羊肉粉美食文化節上銷售。
法院認為,被告人茍某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