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門發生疑似因食用野生河豚魚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引發市民關注。記者剛剛獲悉,為有效預防食用河豚魚引起食物中毒事故,珠海香洲區食藥監局發布白色預警,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切勿“貪一時口福,冒死食用野生河豚”,同時嚴禁餐飲店、食品生產企業加工制作野生河豚魚。
據了解,陽春三月是河豚魚的產卵季節,也是河豚魚皮下脂肪含量最高、肉質鮮美,但同時也是河豚魚毒性最強的時節。河豚魚的毒性主要是由其體內的河豚毒素引起的,該毒素也是目前自然界中發現的最毒非蛋白質物質之一,屬于神經毒素的一種,毒性相當于劇毒藥品氰化鈉的1250倍,只需要0.48毫克就能致人死命。
據香洲區食藥監局表示,一只河豚體內所含的毒素,估計足以殺死三十個成年人,其毒素在魚內含量高低次序為:卵巢>脾臟>肝臟>血液>眼睛>鰓耙>皮膚>精巢>肌肉。
記者了解到,河豚毒素中毒發病一般很急,癥狀嚴重,一般進食后半個小時至4個小時內就會發病。中毒主要表現為出現運動功能障礙,如手、臂、腿等處肌肉無力、身體搖擺、運動困難,眼瞼下垂、共濟失調,全身麻木,嚴重者可因呼吸、循環衰竭而死亡,中毒后死亡機率很高。
記者獲悉,根據農業部相關文件規定,禁止經營養殖河鲀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鲀整魚,禁止加工經營所有品種的野生河鲀。養殖的河鲀應當在獲許可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加工后方可銷售,許可加工單位必須通過農業部考核并備案公示,才能獲得生產經營許可。
“對于市民而言,不食用、不購買、不加工,是預防關鍵。”香洲區食藥監局表示,市民不要到路邊或市場上買不認識的魚類。碰到頭胸部大腹尾部小,背上有鮮艷的斑紋或色彩,體表無鱗,光滑或有細刺的魚,需仔細鑒別是否河豚魚(河豚魚一旦遭受威脅,就會吞下水或空氣使身體膨脹成多刺的圓球)。
同時,河豚毒素作為耐酸、耐高溫的動物性堿,化學性質穩定,需220℃以上方可分解,一般烹調手段包括鹽腌或日曬等都難以破壞,因此市民不要自行加工食用河豚魚。
此外,市民要拒食野生河豚魚,一旦發現餐飲店違法經營野生河豚魚的行為,可撥打12345市民熱線舉報。若發現食用河豚魚中毒,應盡快去正規醫院診治。如果在餐飲單位就餐的,請保留票據及實物等證據以便投訴舉報及消費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