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北海、欽州、防城港建立四市部門建監管協作機制,構建水產品全鏈條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公布“紅黑榜”名單,加大加強對“黑榜”企業的檢查抽查力度……7日上午,記者從2018年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獲悉,今年,南寧市食藥監部門在確保食品安全工作上將“玩點新招”。
南寧等四市將建立監管協作
南寧市食藥監局局長黎君君介紹,南寧將與北海、防城港和欽州進行區域協作,針對海產品、水產品進行聯合管控。目前已經發出了關于征求《南寧、北海、欽州、防城港鮮活水產品食品安全監管合作框架協議》(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的函(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爭取上半年建立四市部門間監管協作機制,確保鮮活水產品的食品安全。
根據《征求意見稿》,四市擬建立產銷對接監管信息互通機制和產銷對接監管協調聯動機制,相互通報政策法規、規范性文件、產品質量標準、監督檢查、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產品溯源、不合格產品下架等信息,配合開展相關工作的協查、協辦,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
四市農業主管部門、食品藥品監管局督促供應對方市場的鮮活水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加強水產品養殖、暫養、運輸、銷售等過程的質量安全管理。指導生產經營企業簽訂水產品供銷質量安全協議,制定鮮活水產品質量安全技術規范,對養殖、暫養、運輸、銷售等過程建立標準化操作流程,明確產銷雙方的權利義務和各自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杜絕違法添加和濫用藥物,使水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規范、全程可控、責任清晰,實現水產品源頭可追溯、流向可跟蹤、信息可查詢、責任可追究。
用“紅黑榜”念好“緊箍咒”
今年1月2日,市食藥監局網站公布了第一批南寧市食品藥品安全“紅黑榜”企業名單,除了38家紅榜企業,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了黑榜。這是去年6月1日市食藥監局實施《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安全“紅黑榜”管理制度(試行)》后,首次公布“紅黑榜”。
據了解,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應當納入“黑榜”管理:存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禁止行為作為;拒不接受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部門監督管理、抗拒執法檢查;在行政處罰案件查辦過程中,偽造或者故意破壞現場,轉移、隱匿、偽造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以及拒絕、逃避監督檢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擅自動用查封扣押物品的行為;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且經查證屬實的行為。
黎君君介紹,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納入“紅黑榜”管理的期限原則上為1年。被列入“紅榜”的生產經營者,在核準登記、資質認定等方面享用綠色通道。進入“黑榜”的,列為重點監管對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稽查辦案部門依法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