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西安市秦嶺生態保護區農家樂管理辦法》發布,西安秦嶺生態保護區農家樂管理有了具體要求。
辦法提到,禁止開發區、生態敏感區、生態脆弱區和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區域內,停止一切建設和經營活動。不得開辦餐飲、住宿等農家樂,不得組織開展漂流、旅游觀光等經營性活動。
農家樂的經營活動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取得合法用地手續、食品經營許可證(小餐飲經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有效證照,并在當地環保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涉及住宿等特種經營的,應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無法取得特種行業許可證的農家樂,須納入出租房管理。
農家樂經營場地,食品經營場所、客房、公共衛生等接待設施應符合基本要求,例如,設置有公共信息圖形符號、安全警示標志,有與接待能力相適應的停車區域。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及污水排放應符合相關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