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7日從廣州市政府官網獲悉,近日廣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廣州市鹽業體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2018年12月31日前,廣州將形成鹽業市場監管到位、競爭有序、供應安全、儲備充足、符合廣州實際的鹽業管理體制。
據悉,廣州將通過改革,完善食鹽專營制度、專業化監管體制和食鹽儲備制度,保持合格碘鹽覆蓋率90%以上,供應價格基本穩定,構建市級政府食鹽儲備和企業社會責任儲備體系,確保食鹽質量安全和供應安全。
具體來說,在完善食鹽專業化監管體制方面,《工作方案》提出,市商務委(市食鹽專賣局)是市政府鹽業主管機構,主管全市鹽業工作,負責制定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管理全市食鹽專營工作,保證鹽行業發展穩定。同時,推進食鹽安全監管體制改革,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職能將逐步移交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據悉,從2017年1月1日起,食鹽納入廣州“智慧食藥監”項目,列為全市食品安全重點監管領域之一。
同時,《工作方案》完善了食鹽批發環節專營制度。如《工作方案》提出,堅持食鹽批發專營制度,嚴格落實國家、省有關不再核準新增食鹽批發企業的要求,未取得食鹽批發許可證的各類商品流通企業不得從事食鹽批發。
此外,《工作方案》明確改革食鹽儲備體系。如《工作方案》提出,建立由政府儲備和企業社會責任儲備構成的全社會食鹽儲備體系,確保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發生時食鹽和原碘的安全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