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2月5日,吉林省食藥監局公布了酒類、調味品、蔬菜制品、肉制品、水果制品、食用農產品6類食品539批次樣品抽檢結果,結果顯示,5批次樣品檢出了不合格。
通報顯示,不合格樣品中肉制品占3批次,均檢出菌落總數超標,包括:洮南市物爾美倉儲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市櫻樹工貿有限公司生產的牛板筋、榆樹市萬客隆超市銷售的標稱樺甸市鵬珅福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牛板筋(醬鹵肉制品)和蛟河市旺客隆生活購物超市銷售的標稱吉林市哈歐亞國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精制臘腸。
另外,檢出同樣問題的還有白城市中智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白城市銘人居味業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鮮味生抽。
菌落總數是用來判定食品被細菌污染的程度及衛生質量,它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以便對被檢樣品做出適當的衛生學評價。菌落總數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標志著食品衛生質量的優劣。
此外,磐石市河南街宋晉玉食品綜合超市銷售的標稱茌平縣華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金針菇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1.732g/kg。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腌漬的食用菌和藻類中的最大使用量為0.3g/kg。產品中檢出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可能是企業為了增加產品的保存時間,避免產品腐敗變質,改善產品的感官及口感而在生產過程中沒有按照國家標準的規定添加。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已告知生產企業所在地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吉林、白城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長春、吉林、白城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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