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敘永縣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接到瀘州老窖公司舉報,反映敘永縣某商戶存在銷售涉嫌假冒瀘州“老窖”白酒現象,敘永工商質監局立即派出執法人員協同老窖公司打假人員開展了專項執法檢查。經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打假辦工作人員現場鑒定,該經營戶銷售的瀘州“國窖1573”酒并非由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系假冒注冊商標的產品。敘永工商質監局隨即對該批次的瀘州“國窖1573”酒進行了扣押。
據悉,此次查獲的假冒瀘州“國窖1573”酒共計3件18瓶,價值1.2萬元。目前敘永工商質監局正對該商標侵權案做出進一步調查處理。
據打假辦工作人員介紹,該批假冒瀘州“國窖1573”酒的仿真度較高,單從外觀上很難辨別出真假,非專業人員很難識別。工作人員提醒,為了避免買到假冒產品,大家在進行酒類產品購置時,一定要到正規商家購買,明顯低于市場價格或利用微信朋友圈、微博等出售的,基本屬于假冒偽劣商品。在忙于采購年貨時,別忘了購買酒類商品時要注意查看產品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廠址、產品標準號等,一般假冒偽劣酒外包裝上的字跡及圖案較模糊、粗糙、噴碼不清晰,封口不夠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