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19日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獲悉,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標示為江蘇福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生產的8批次人參中藥飲片不合格。
本批次不合格人參中藥飲片為江蘇福源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徽協和成藥業飲片有限公司、亳州金芍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國市盛輝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廣東美泰制藥有限公司、四川原上草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武山縣醫藥公司中藥飲片廠等企業生產,不合格項目均為農藥殘留量超標。
據了解,對上述不合格中藥飲片,相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并進行整改。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相關單位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三個月內公開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相關單位的處理結果,并及時報告相關情況。
在立案調查工作中,企業對產品真實性有異議的,可以向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由當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生產銷售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情況通報被抽樣單位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被抽樣單位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對不合格產品真實性異議的通報后,要立即立案調查,追溯產品來源。如確屬標示生產企業生產的,由相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生產企業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