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經營企業對超過保質期的退市食品和回收食品要設立專門區域保存并加貼醒目標簽,防止與正常食品混淆或者誤將超過保質期食品再行銷售。27日,海口市瓊山區國興食藥監所在對上丹路一啤酒倉庫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倉庫內存放有兩箱青島奧古特啤酒,48瓶啤酒有37瓶已過期半個月,而11瓶仍在保質期內。因涉嫌經營過期食品,目前國興食藥監所已介入調查。
面對執法人員的檢查,該倉庫李主管稱,這兩箱啤酒是公司的業務員從龍昆南路一餐飲店回收到倉庫,準備等公司來作相應的銷毀處理,通常是3至4天回收一次。“那為何沒過期的啤酒也放在箱子內進行處理呢?”對于執法人員的詢問,李主管則表示“不清楚”。
記者發現,在該倉庫內并未設置“過期食品回收區域”,同時也未在回收的過期啤酒上標有“過期”等標簽。同時在該倉庫內執法人員在倉庫角落的位置,還發現了111箱三威牛大力酒、98箱楓鹿海馬貢、54箱皖酒等,但倉庫針對這一批酒,現場無法提供相關的檢驗合格報告等證明。
執法人員介紹,食品生產企業應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對超過保質期食品及時進行清理,主動退出市場。對退市的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需設立專門的區域保存并加貼醒目標簽。
為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國興食藥監所對現場發現的過期啤酒以及280多箱藥酒、白酒予以原地封存,并作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