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包裝食品標簽按規定應標注真實、準確的生產許可證編號,但現實中卻有一些不法廠家為了逃避責任,標注早已過期的虛假QS許可證號。近期,泰順縣市場監管局雅陽分局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轄區一家食雜店銷售的預包裝食品外包裝上標注過期的QS許可證號。
此前,該局執法人員在“暑期護平安,迎接開學季”的校園周邊食品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中,發現轄區一經營戶銷售的某品牌面包,同批產品卻標注兩種不同的保質期限。執法人員遂通過國家食藥總局網站對該面包標稱的QS許可證號進行查詢,但根本無法查到。
隨后,執法人員按照程序對這批涉嫌虛假標注的面包進行查扣,并立案調查。通過向面包外包裝上所標稱廠家所在地的監管部門協查得知,涉案面包標簽上標注的QS許可證已過期一年,且該廠家在一年前就停止生產。再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顯示,該批面包購于鄰縣,執法人員固定證據后,第一時間將此案件線索抄送給鄰縣監管部門。針對涉案的食品經銷商,根據 《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給予處罰。
根據《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企業生產食品,出廠前必須在其包裝或者標識上加?。ㄙN)QS標志。沒有QS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消費者購買食品時,除查看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常規項外,還可通過國家食藥總局網站(網址:http://www.sfda.gov.cn)查詢QS許可證是否與產品標注相符,有無超過有效期。另外,根據新《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規定,2018年10月1日以后生產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裝、標簽和“QS”標志,取而代之的是“SC”編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