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網上訂餐平臺購買的“鹵汁拌飯”里,“躺”著一只死蒼蠅。針對這只蒼蠅的“來源”,買賣雙方發生爭論。昨天本報的這則報道引發熱議。那么,餐飲店加入訂餐平臺需要什么條件?外賣平臺是否會對商家相關證件進行核實?昨天,記者進行了調查。
入駐平臺門檻變高了
報道刊發后,不少讀者在本報微信、微博上留言。一些讀者認為蒼蠅應該來自店里,商家應向消費者道歉;一些讀者認為蒼蠅也可能是顧客自己放進去的,希望監管部門介入調查;還有讀者提醒說要“和氣生財”。
昨天下午,記者登錄“餓了么”“美團”等訂餐網絡平臺,已搜索不到“鹵汁拌飯”這家店的信息。記者在其中一家訂餐平臺瀏覽了幾家“店鋪”,發現登記的商家信息還是比較完善的,除了地址、電話和營業時間,還有相關營業證件和實體店面的照片。
據悉,今年2月,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發布《網絡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要求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建立并執行經營主體審查登記、食品安全應急處理、投訴舉報處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管理制度等。其中一項就要求在餐飲服務經營者的經營活動主頁面的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經營許可證。
“現在加入平臺還是比較嚴格的,開實體店所需的證件都要拍下照片提供給平臺。”在越城區夾塘路開了多年砂鍋店的王先生說,商家入駐平臺,必須有實體店面,還需要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地址必須與證件上相符。不過,對于實體店的面積大小并沒有明確規定。王先生說,在他店里訂外賣的多是老客戶,他們對店里衛生環境、食物品質等都比較了解。對于網絡訂餐,他的建議是,最好選擇熟悉的商家。
記者隨后又聯系了一位從事外賣行業的陳先生,他說第一次向外賣平臺提交申請沒有通過,幾天后,平臺工作人員來電簡單提示了注意事項后,讓他簽署了一份合同,并索要了營業執照、銀行卡和身份證,之后就注冊成功了。“那時并沒有問我有無實體店面和索要衛生許可證,但幾個月前,他們要求我提供店面和營業證件的照片,說是要掛到網上。”他說。
取締無證入網餐飲店
提高了入駐門檻,是不是就意味著沒有“漏網之魚”了呢?不盡然。
市民胡先生就向記者透露了一個“漏洞”。胡先生說,他有時會通過外賣平臺,從位于越城區延安路上的某燒烤店訂購夜宵。前不久的一天夜里,他到這家實體店用餐,發現網上公布的好幾個燒烤品類,這家店里并不提供。“老板告訴我,他其實并沒有加入外賣平臺,是別人掛靠在他的名下。也就是說,平臺上的店名等信息是這家店的,而外賣燒烤食品則是別人在做。”胡先生說。
此外,無證入網的情況也是存在的。記者了解到,今年暑假期間,我市監管部門對全市第三方平臺及網絡供餐單位進行全面摸底檢查,已取締無證入網餐飲單位80多家。
“我市正在不斷規范網絡訂餐,外賣平臺雖然便利,但市民要注意飲食安全。”市市場監管局相關人士表示,網絡訂餐最好選擇自己熟悉的商家,盡量避免訂購一些容易變質的食品,比如涼菜、冷加工糕點等高風險食品。此外,網絡訂餐一定要注意留存票據,對不放心的餐品要留樣,以便碰到消費糾紛時作為維權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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