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7月25日,據河北省食藥監局消息,河北省食藥監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肉制品,飲料,速凍食品,酒類,蔬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豆制品,食用農產品等10類食品52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5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為1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為:邯鄲市永年區維新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生產的酸豆角,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34g/kg。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醬腌菜中二氧化硫殘留量為≤0.1g/kg。
據了解,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產生二氧化硫殘留。二氧化硫進入人體后最終轉化為硫酸鹽并隨尿液排出體外,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責成相關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處理。公眾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河北省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熱線“12331”進行舉報。
相關報道: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公告(2017年 第1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