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次會議。會議聽取了我省食品安全條例、多元化解糾紛條例、違法建筑查處條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等法規草案的修改情況及說明。
【食品安全】
轉基因食品標注將立法明確
正常情況下,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法規,一般經歷三次審議即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
“食品安全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常委會組成人員對該法規的制定十分重視。該法規的條款不斷增加,從最初的100條增加到目前的119條。”省人大法制委的相關人員介紹,《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草案)》已經經過三審了,此次會議將對其進行第四次審議。
福州晚報記者了解到,四審稿對水產品安全管理、流動食品攤販管理、轉基因食品標注等方面的內容都有進一步修改或完善。
針對當前社會各界都十分關注的與轉基因食品有關的問題,我省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將立法明確轉基因食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在產品標識上予以標注。
此外,四審稿對水產品生產者的養殖行為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行為作出更明確的規定,比如增加了水產品生產者在漁業養殖用水、用藥、漁業疫病控制、水產品無害化處理等方面應當遵守的規定;增加了有關海洋漁業行政部門加強對養殖用水水質和漁業疫病的監控、加強對漁業養殖生產進行監督檢查等方面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