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嫌女友駕手動檔車不安全,男子冒險醉酒駕駛車輛被拘
楚天都市報1月19日訊因嫌女友駕駛手動檔車輛不安全,且認為夜深不會被交警查處,于是鋌而走險醉酒駕駛車輛返家,中途卻被武漢市東西湖區夜巡交警查獲。1月19日,因涉嫌危險駕駛犯罪,武漢市江漢籍男子梁某被武漢市東西湖區交警部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現年51歲的男子梁某家住武漢市江漢區。離異后,梁某租住在武漢市東西湖區吳家山街一處居民小區,并在武漢市東西湖區吳家山一家商業廣場做司機打工。
1月18日晚7時30分許,梁某駕駛自己車牌尾號為086的現代牌轎車前往武漢市東西湖區金銀湖街環湖路居民小區朋友家中赴宴。席間,梁某推杯換盞,一連飲下半斤白酒。此時,梁某已感到飄飄然…….
當晚11時30分許,梁某攜女友欲駕駛自己的轎車返回位于吳家山街租住地居民小區。女友勸梁某喝酒過多的不要駕車,由有駕照的女友駕車將其送回租住地。但是,梁某認為女友駕駛自己的手動檔小轎車技術不好,擔心開車不安全,且夜色已深,交警不會查到自己,于是梁某自己酒后堅持要求駕駛小轎車返回租住地家中。女友無奈,只好隨車而行。
當梁某攜女友酒后駕駛小轎車行駛約4公里路程至東西湖區吳家山街三秀路與東吳大道路口處時,被在此執行夜間巡查任務的武漢市公安局東西湖區分局交通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交警現場對梁某進行酒精度吹氣測試時,發現梁某吹氣酒精度含量達136毫克/100毫升,已超過醉駕標準80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險駕駛犯罪。執勤交警當場將醉酒駕車梁某控制,并送武漢市漢陽區醉駕中心予以強制醒酒。
“我以為夜間不會被交警查處,所以抱著僥幸心理醉酒駕車,結果撞在交警的槍口上,我這是咎由自取,太不劃算了!”1月19日,因醉酒駕車涉嫌危險駕駛犯罪,梁某在警方看守所內后悔不迭。
責編:陶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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