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8月31日訊 (記者高偉 通訊員肖瀟 黃華)29日上午, 荊州2018年金融案件專項執行“金秋行動”正式啟動。隨著震耳的警鳴聲響起,執行法官、法警、公安、特警組成的3個執行組奔走荊州中心城區,查找失信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查封、扣押相關財產,力促一批涉金融債權案件執行到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決定對你司法拘留5日……”上午9時許,第一執行組在沙市區便河附近找到了被執行人秦某,執行法官當面宣讀了司法拘留決定書。
“他是一起合同糾紛案的被執行人,與其他兩名被執行人對某實業公司欠銀行的1900余萬元貸款本息,承擔清償連帶責任。”執行法官說,被執行人一直未申報財產,法院查明秦某名下有兩間商鋪,有能力履行卻不履行。對查實的規避執行的失信被執行人,法院有權采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予以懲戒。
專項執行“金秋行動”涉及105件金融債權案件,涉案標的額14.78億元。荊州市中級人民法執行局局長李云說,通過強力執行,集中處置化解一批銀行不良貸款,維護良好金融生態環境。
上午10時許,第三執行組來到荊州開發區3號路,對湖北某車輛制造有限公司廠房依法進行查封,并告知企業留守人員不得私自將廠房進行租賃、變賣。“法院將對這處不動產進行拍賣、變賣,財產處置后將清償銀行欠款。”執行法官說。
強力執行,就是要采取堅強有力措施,確保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得到及時有效執行,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有財產不履行,將面臨法律懲治。”在荊州區某銀行,第二組執行法官向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案被執行人楊某釋理說法。
2013年,楊某向銀行貸款35萬元用于擴建農場,直到2016年尚有本金13萬余元沒還,至今年初,本金及利息已達30余萬元。進入執行程序,楊某未報告財產,也未履行還款義務。法院依法作出實施司法拘留的決定。
見法院動起了真格,楊某連說“可以商量”。最終,楊某與銀行達成和解協議,分批還款直至還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這次經歷讓我受到了深刻教訓,今后一定誠信為上。”楊某說。
據了解,當天行動中荊州全市兩級法院司法拘留“老賴”17人,查封不動產8處,搜查、騰退清場3處,涉案標的8400余萬元。其中,2名失信被執行人攝于執行威力,主動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效果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