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大學生憑畢業證可在宜昌落戶,爭取三年吸引10萬人創業
楚天都市報8月10日訊8月9日上午,一名大學畢業生憑《畢業證書》,在宜昌市市公安局伍家崗分局寶塔河派出所戶政窗口辦理了落戶手續。從當天開始,全市各級公安機關進一步簡化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手續。
普通高校畢業生(專科學歷以上)在宜昌城區和各縣市區落戶,憑《畢業證書》當場受理辦結,努力實現“三年內引進10萬名高校畢業生來宜就業創業”目標。
宜昌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安派出所憑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經窗口民警在《全國人口信息系統》和教育部《學信網》核驗人口、學歷信息后,在市、縣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落戶的,當場予以辦結。
普通高校畢業生持《戶口遷移證》來宜落戶的,憑《畢業證書》、《戶口遷移證》,直接按市外遷入學生異地落戶辦理,在市、縣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落戶的,當場予以辦結。
在國外留學回國的,憑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畢業證書》,參照上述規定辦理。
全市各派出所憑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受理后,第一時間報縣市區(分)局網上審批,當場辦結。對非本籍戶口的,按市外遷入落戶受理,當場制發《準予遷移證明》。對非本籍戶口手持《戶口遷移證》的,在“宜昌市人口管理系統”選擇“市外遷入學生異地落戶”菜單受理,縣市區(分)局審批后,直接辦理落戶,打印《居民戶口簿(集)》。對派出所轄區內招生遷出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回原籍,不需審批,直接辦理落戶。
當場辦結落戶手續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年齡范圍為:普通高校畢業生本科學歷或學位(含教育部認證的國外留學回國人員),年齡不滿40周歲、專科學歷年齡不滿35周歲。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認證的國外留學回國人員)學歷或學位的畢業生,年齡不受限制。
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市、縣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落戶的,在轄區公安派出所窗口申請,登記為居民集體戶。在宜昌城區、縣市城關鎮有親友的,經戶主同意,提交戶主同意投靠書面申請、《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可將戶口掛靠在親友家落戶。在宜有住房的,直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落戶。
(責編:田曼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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