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區負責人在廠區旁挖坑排污
中新網宜昌5月29日電 湖北宜都某公司廠區排污管道破裂,不僅不想辦法及時檢修,反而在廠區旁隨意挖了兩個坑來“儲存”污水。5月29日,宜都市公安局通報,因涉嫌污染環境罪,廠區涉事負責人彭某已被取保候審。
2018年4月17日,宜昌市公安局環境監察支隊在“春雷”行動中對宜都市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利用其廠外西側院墻和場內原污水處理站旁,兩個未采取任何防滲措施的坑塘,貯存含有重金屬的廢水,且排放水污染物超過排放限值標準,嚴重污染環境。隨后,宜都市環保局將案件移交至宜都市公安局環保警察大隊。
經民警調查得知,2018年3月23日早上8時許,該公司廠區西北角循環池下面的鐵質出水管破裂,該廠負責人彭某指揮工人在廢水收集池下方30米處挖掘出一個無任何防滲處理措施的滲坑收集廢水,一部分循環池內的廢水沿廠區內的山水溝自流至長江。環境部門立即責令彭某停止其違法行為。
經對水樣檢測,該公司總排口的山水中重金屬釩為15.6mg/L,超排放限值標準(1mg/L)14.6倍,嚴重污染環境。5月18日,宜都市公安局民警將彭某傳喚至宜都市公安局枝城派出所。經審訊,彭某(男,55歲,夷陵區人)對自己污染環境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