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物業自行上漲物業費,遭業主反對,漲價需經半數以上業主同意
長江日報融媒體5月15日訊 “小區物業公司在不通過任何程序的情況下,擅自上漲物業費,侵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近日,漢口陽光北苑小區居民王先生向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板反映,希望相關部門介入管理。
王先生說,他所居住的陽光北苑小區已經建成15年了,最開始的物業費是每平方米0.3元,后來上調過一次價格至0.6元。“小區現在的物業公司是2016年入駐的,今年3月份,物業公司單方面提出上漲物業費,從每平方米0.6元上漲至0.8元。”
“提高收費標準,并不是不可以,但必須按程序辦事,公示收支明細,給出合理的解釋,不能說物業公司想漲就漲。”王先生說,小區多數業主不同意漲價,業委會也曾出公告表示不同意漲價。
王先生留言后,江漢區在回復中表示,根據《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的業主同意。該小區業主委員已召開業主大會,委托物業公司征求小區居民是否同意物業費漲價。經調查,同意漲價人數沒有超過半數,并有多名業主向小區業委會反映反對漲價。
針對此事,江漢區房管局還會同街道、社區及業主代表在小區業委會辦公室召開“三方聯動”會議,并再次約談物業公司,要求暫停漲價。
15日下午,陽光北苑小區物業負責人向長江日報記者介紹,2016年入駐小區時曾與當時的業委會就物業費問題簽訂過協議,為了不影響物業公司形象,暫時沒有漲價。“如今多項開支都在上漲,而我們收費一直很低。只有提高物業費后,物業服務才可以跟上去。”
該負責人表示,準備從今年開始,每個月和每年都向業主公示收支明細,目前相關工作正著手開展。同時,也在積極與現在的業委會進行溝通,爭取得到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