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上咸寧報道記者從今天(11日)下午召開的全市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發生在崇陽縣亞雄機制砂廠的“12.29”坍塌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出爐,該廠2名法人代表和股東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3名黨政干部被黨紀處分和行政問責。
2017年12月29日17時10分,崇陽縣石城鎮八一村亞雄機制砂廠在鋪設排水管作業過程中,管溝發生坍塌,將正在溝槽內作業的3名從業人員楊某剛、楊某軍、楊某權掩埋,經搶救無效死亡。事故造成了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210萬元。
坍塌事故發生后,省、市領導高度重視,要求查明事故原因,嚴格依法追究責任,絕不姑息。根據事故調查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市政府迅速成立由市安監局牽頭、市監察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水務局、市總工會和崇陽縣人民政府組成,并邀請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的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
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崇陽縣亞雄機制砂廠從業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吊裝水泥管時擾動底層砂質土層,使槽壁上層土體失穩大體積坍塌致致楊某剛、楊某軍、楊某權3名從業人員重型顱腦損傷死亡,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該廠安全意識淡薄,安全生產投入不夠,管理制度不健全; 長期在河道灘地存放物料、修建設施,造成安全隱患: 對施工環境的危險性認識不足,在現場指揮作業過程中,既未對現場施工環境進行檢查,也未制定施工方案,更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從業人員宋成文提出存在塌方危險并主動撤出危險作業區域時,現場指揮人員既未引起重視,又未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仍舊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對楊某剛、楊某軍、楊某權的死亡負直接責任。
另外,事故也暴露出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石城鎮人民政府在事發當天上午對該廠進行安全檢查時,未發現和制止該砂廠違章冒險作業行為。
目前,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崇陽縣亞雄機制砂廠法人代表余亞紅、股東舒勇豪將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該廠被處以70萬的經濟處罰。另外,包括崇陽縣水利局黨政主要負責人和2名直接監管責任人、石城鎮黨政主要負責人和2名負重要領導責任人員,以及市水務局有關人員等13名黨政干部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行政問責。
(編輯 金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