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張茜、通訊員王猛、王良風)消費12元,中獎5萬元!4月11日,我省個人消費發票首次開出40萬元大獎。
此次開出的40萬元大獎,一等獎2名,獎金各10萬元;二等獎4名,獎金各5萬元,其中最小的發票消費金額僅12元。
實際上,11日的搖獎,已是這些發票的第二次中獎。消費開發票時,即掃描發票上的二維碼,或將中獎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單位購物時也可獲獎。但二次搖獎,只針對個人消費,每季度一次,設5萬元和10萬元兩檔,分別開出4個、2個。
去年底,省國稅局啟動“發票開獎”活動,自2017年12月1日起,個人消費超過10元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包括電子發票),均可參與抽獎,以鼓勵更多人在消費時索要發票。
據透露,今年發票獎金總額將達到3000萬元。省國稅局副局長柳現清稱,推進有獎發票是為鼓勵消費者索取發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并避免部分商家不愿意開具發票或故意拖延開票等問題,推動納稅信用體系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據介紹,截至3月31日,全省參與抽獎發票份數418.84萬份,中獎發票份數77.39萬份,綜合中獎率為18.48%,中獎總金額766.85萬元。
與此同時,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量為7886萬份,同比增長43%。根據參與搖獎發票金額測算,每投入獎金1元基本可帶來約7元增值稅收入。
省國稅局提醒,中獎者應在開獎結果公布之日起60日內,帶身份證、中獎發票聯原件等到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國家稅務局兌獎,逾期未兌獎視為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