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國多部門聯合發布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規定了“網貸機構作為信息中介機構”的定位。具體規定為:P2P平臺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專門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2018年7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于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下一階段工作部署動員會上再次強調,P2P平臺是是信息中介,不是信用中介。

自2014年成立之初,厚本金融便始終堅持“信息撮合平臺”的定位,為用戶提供互聯網金融撮合服務,幫助民間借貸陽光化、規范化,提升個人消費貸款便利性,降低融資成本,同時有效增加了用戶財產性收入。
厚本金融平臺在安全性上積極響應監管要求,于2017年6月即與廈門銀行簽署了資金存管協議,投資者的每一筆錢款均通過廈門銀行存管子賬戶進行交付,有效地避免了被平臺任意挪用的風險,最終達到保障用戶資金安全和符合行業監管要求的目的。
不僅如此,厚本金融平臺也在資產端合作方面,極力做好資產質量控制準入工作,建立起了覆蓋整個借貸周期的全員風控體系,形成了覆蓋全鏈條的風控機制。值得一提的是,厚本金融平臺要求合作的資產提供方,按照傳統金融機構對資產質量審核的要求,甄選資產。這意味著,在厚本金融平臺撮合的資產,要經歷“人工+系統(含打分卡、征信黑名單篩選等)”的8道關卡才能順利進入撮合流程。貸款合約的最終簽署,也要求資產提供方遵照銀監會對傳統金融機構要求的KYC原則(了解你的客戶)進行面簽;對于信貸資產采取動態風險監測,堅守“客觀真實、標準統一、規范程序、動態分類、授權管理、嚴格保密”的原則,從而客觀揭示信貸資產風險程度、客觀反映資產質量、降低信貸資產損失。
厚本金融借貸撮合平臺,將持續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為借款人與出借人實現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資信評估、信息交互、借貸撮合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