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運輸局、市郵政管理局、市財政局聯合發布《支持黃岡市公路貨物運輸業及快遞業發展獎補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進一步支持黃岡市公路貨運企業發展,大力推進公路貨運企業做大做強,其中對于較2021年度公路貨物周轉量相比增長量排名全市第一的企業,獎補金額達50萬元。
根據《通知》內容,能夠享受獎補的公路貨運企業為:黃岡市內依法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資質,其主營為道路貨物運輸的公路貨運企業。
企業需要具備四項條件:企業注冊地在黃岡市內;依法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且在有效期內;依照相關規定和程序列入交通運輸部一套表中符合獎補政策規模以上公路貨運企業名單;企業依據統計法律法規,建立了企業統計制度, 安排專人開展了公路貨物運輸統計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設置和保存了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未發現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情況發生。
符合條件的企業能享受哪些獎補?對2022年度公路貨物周轉量排名全市前3位,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較2021年度公路貨物周轉量相比增長量排名前5位的,分別給予50萬元、4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符合上述標準的同一公路貨運企業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僅享受其中一項獎補政策。
同時,支持公路貨運企業購置車輛。獎補對象為黃岡市內依法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資質,且主營為道路貨物運輸的公路貨運企業。
納入獎補范圍的公路貨運企業應符合三項條件:企業注冊地在黃岡市內;依法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且在有效期內;企業購置營運貨車發票時間在2022年1月1日(含)至2023年3月31日(含)之間。
獎補標準為對年營業收入800萬元以上且擁有貨運車輛40臺以上的運輸物流企業,年實際購置營運貨車(在我市辦理道路運輸證,以機動車銷售發票為依據)達到100萬元及以上,根據累計車輛購置額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累計車輛購置額在100萬元及以上至200萬元(含200萬元),按5%的比例予以獎勵;200萬元以上至300萬元(含300萬元),按7.5%的比例予以獎勵;300萬元以上,按10%的比例予以獎勵。規上企業單家企業最高補助30萬元,規下企業單家企業最高補助10萬元。(記者鄭遠斌 吳浩 通訊員夏彬 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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