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武漢市教育局公布《2023年武漢市初中畢業學生體育后備人才資格認定工作方案》。
詳情如下↓↓↓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初中畢業學生體育后備人才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高水平運動隊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和省體育局、省教育廳《關于深化體教融合促進青少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落實“五育并舉”“體教融合”工作要求,健全體育后備人才選拔培養體系,促進學校傳統體育項目發展,發掘具備培養潛力的運動優苗,為學校體育后備人才升學深造創造條件,保障學校體育事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招生學校
由各高中學校自主申報,市、區教育局對其硬件設施、師資配備、梯隊建設、項目傳統等條件考察通過后,認定具備當年招收體育后備人才資格。
三、招生計劃
體育后備人才招生計劃由各學校按需求申報,區教育局初審,市教育局統一審核后下達。
四、資格認定
(一)報名組織
1.報名對象
具備武漢市中考報名資格,身體健康,堅持運動訓練,有較高運動水平的初中畢業年級學生。
2.報名條件
(1)初中階段參加體育部門或教育部門組織的田徑、籃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網球、游泳、武術、健美操(啦啦操)、毽球、射擊等項目比賽,獲得對應項目區級賽事個人前6名、市級個人賽事前8名,集體項目或團體組別獲得對應項目區級賽事前6名或團體一等獎、市級賽事前8名或團體二等獎及以上成績。
(2)經畢業學校推薦的特別優秀體育苗子。
(二)集中測試
1.測試時間、地點
(1)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武漢開發區(經開片)、東湖高新區、東湖風景區考生,田徑測試時間為4月8日,地點為武漢四中;籃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網球、游泳、武術、健美操(啦啦操)、毽球、射擊等項目測試時間為4月9日,地點為各具備招收體育后備人才學校。
(2)東西湖、蔡甸、江夏、黃陂、新洲區、武漢開發區(漢南片)考生,由各區確定測試時間、地點,測試方案報市教育局同意后組織實施。
2.測試辦法
田徑項目測試辦法見附件。籃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網球、游泳、武術、健美操(啦啦操)、毽球、射擊等項目測試辦法見各學校招生簡章。
3.測試組織
(1)考點設置。各考點根據項目特點,規范設置考試場所,包括場地、器材、設備、設施等。
(2)成績發布。測試成績及時在市招考辦網站進行公示公開。
(3)考試安全。考試前,考生所在初中學校應組織進行安全教育。考點學校應制定安全應急預案,對考試場地、器材的安全性進行檢查,確保考試器材安全使用。考試期間,應安排必要的醫療救護人員和設備。
(4)過程監督。區教育局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檢監察部門、家長代表等全程參與監督測試過程,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全程攝像并留存影像資料備查,測試成績現場公布。
(5)評委選派。評委由5人組成。其中,3人為市教育局從評委庫中隨機抽取,2人為區選派。
(6)傳染病防控。各考點學校應制定本校(考點)傳染病防控方案。按照傳染病防控要求,切實做好防控物資準備、相關人員健康狀況監測、體溫檢測、環境衛生清潔消殺、器材儀器清理消毒、相關場所通風換氣等工作,健全和屬地醫療機構、疾控部門對接聯絡機制及突發情況應急處置機制,確保防控措施到位。
(7)經費安排。中心城區田徑體育后備人才集中測試經費由市教育局負責。除田徑外的其他項目測試經費和其他各區測試經費由各區負責,評審費用按相關政策予以支付。
(三)資格確認
1.報名參加體育后備人才資格認定測試的考生,每名考生只能選擇1所體育后備人才招生學校的1個項目報名參加資格認定。
2.體育后備人才田徑項目資格認定,比照近3次武漢市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單項前6名成績制定標準,市教育局統一測試確定資格通過大名單后,招生學校從資格名單中按學校招生計劃1:1的比例擇優確定本校后備人才資格生名單。
3.籃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網球、游泳、武術、健美操(啦啦操)、毽球、射擊等項目資格認定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測試標準,市區教育局聯合組建評委團隊,各區教育局統籌,各招生學校具體承擔考點測試組織工作,測試成績按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學校招生計劃1:1的比例分項目確定本校后備人才資格生名單。
4.招收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可根據本方案,從文化成績、身體條件、場上位置等方面,根據組隊、訓練、競賽、升學輸送等實際需要,設置各項目具體報名條件,制定具體招生簡章及實施辦法,經市教育局審核后及時向社會公布。
五、工作要求
1.體育后備人才資格認定測試堅持“統一政策、統一時間、統一辦法、統一程序”,落實“招生章程、測試時間、測試辦法、測試程序和測試結果”五個公開,切實保障考生、家長的知情權。
2.各區教育局負責本區考點測試工作的領導、管理和監督。各區須公布監督電話,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3.體育后備人才招生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主考,區教育局干部任副主考。
4.參加測試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得徇私舞弊。所有考生及其家長必須誠實守信,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對測試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違紀違規行為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涉嫌違法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及有關法規交由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武漢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1日
(來源:武漢市教育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