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大武漢客戶端3月5日訊(記者汪文漢)“鄉村振興要從單純政府投入,向政府、社會共同投入轉變,還要創新更多的新體制新機制。”5日獲悉,全國政協委員、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建議,建立“榮譽村民”等制度,吸引大量有文化、有資源、有資金、有情懷的“新農人”回歸,繁榮鄉村文化、夯實振興根基。
這些年,石文先一直關心脫貧攻堅和鄉村發展,多次深入到農村調研。他認為,鄉村振興的難點在于持續吸引、培育大量有文化、有資源、有資金、有情懷的“四有”新農人,關鍵在于通過大量高素質人才和富集資源導入,建立起政府主導下的鄉村振興長效化市場機制,最終實現從脫貧攻堅時期的政府投入為主,向鄉村振興時期的社會投入為主、政府投入為輔轉變。
石文先認為,當前鄉村振興人才引留存在一系列新問題,比如無法安家落戶,城市居民在農村興建或購買的房屋,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身份上的尷尬、法律上的風險,成為阻礙“四有”新農人回歸農村、助力鄉村振興的主要障礙;現有鄉村人才扶持機制不盡完善,很多地區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系統鄉村振興人才引進機制和項目協作機制,導致大多農村籍大學生畢業后仍舊選擇留在城市打拼,不愿回農村參與鄉村振興事業;部分地區對鄉村振興人才的使用機制不完善,對吸引和留駐的人才存在崗位錯配現象,影響、挫傷了人才回歸和干事創業的積極性。
石文先認為,為切實解決當前鄉村振興人才難題,推進鄉村振興持續健康發展,實行榮譽村民制度有助解決“四有”新農人核心關切、破解“四有”新農人引留難題,推動各類經營資源下沉農村、反哺農村的關鍵,是繁榮鄉村文化、夯實振興根基的支點和抓手。
石文先建議,從立法層面建立“榮譽村民”制度,修訂完善《村規民約》,明確“榮譽村民”獲取條件、評選程序、權利義務,規范“榮譽村民”引進、管理、退出機制,允許符合條件的“榮譽村民”在農村合法興建或購買房屋。將“榮譽村民”納入村集體統一運行管理,對“榮譽村民”資金、技術、資源等進行量化管理,深化“榮譽村民”與村集體之間的利益聯結。
石文先建議,相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專業技術人才通過項目合作、短期工作、專家服務、兼職等多種形式到農村開展服務活動,作為職稱評審、崗位聘用的重要參考。建立“榮譽村民”黨組織黨內關懷機制,“榮譽村民”可在服務農村按照黨員發展程序和有關要求申請發展為中共黨員。探索“榮譽村民”帶頭發展產業激勵政策,其就業創業與其他市場經營主體享有同等或更優惠政策。
石文先說,持續推進鄉土人才建設工程,圍繞短板弱項,通過內引外聯、招商等方式,大力實施人力資源引進工程,引進一批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鄉友人才并授予其“榮譽村民”身份,讓這部分人積極投身鄉村產業發展、公益事業服務,為鄉村振興提供持續性的人才支撐。